| 【摘要】 |
信息产业部工作会议指出,2008年要重点做好10项工作。 |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宏观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
目前已进入“十一五”规划实施中期。要积极推动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主要任务、重大工程的落实,并对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作全面的评估和必要的调整。抓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落实,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要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要求和部署,尽快研究提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和举措,启动信息服务专项,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节能减排和污染控制工作,加大规划、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节能降耗的标准和统计体系,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电信机房节能相关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提高宏观指导水平。要重点加强信息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及为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城镇化、国际化服务的专题研究。要努力改进对行业整体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预测和动态监测,不断提高行业统计工作水平,通过重点工作通报会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导作用。
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电信法、软件与集成电路发展条例、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立法,以及邮政法和无线电条例修订的相关调研、审查、论证和完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制度,加强对立法草案的合理性审查,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要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对地方行业政策法规工作的指导与交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积极推进信息产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促进电子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
加快核心基础产业发展。推动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尽快出台。优先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培育设计服务业,注重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的建设,建立植根于中国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基础软件产品,加快软件外包、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发展,培育竞争力强的优势软件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嵌入式软件核算标准。电子基础产品要面向完善整机需求,增强元器件配套能力。针对显示技术升级换代的紧迫形势,要加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力争在扶持政策、企业整合、高端技术引进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发展重点是,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尺寸TFT-LCD和PDP扩大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高世代线。在OLED、新型投影、激光显示等有一定基础的显示技术上及早布局,加强跟踪和研发,提高下一代显示技术的支撑保障能力。电子发展基金、集成电路研发专项资金要进一步发挥好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关键技术领域的支持。
应用电子产品和软件服务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要切入点。要围绕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各行业技术升级,组织实施应用电子产业化专项,加快发展汽车、机床、医疗等应用电子产品及软件信息服务业,提供全面技术解决方案。探索建立传统产业、应用电子产业和软件产业之间的合作联盟,促进与装备制造业、工艺流程业的互动发展,提升国产化水平和支撑服务工业化的能力。完善并推广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让广大边远地区群众“看得上、看得好”电视节目。
培育产业集聚和规模经营新优势。引导外资投向产业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的层次,促进向国际加工装配基地向自主性先进制造基地转变。加强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产业园、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的指导和支持,规范管理,做好滚动调整工作,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大公司战略,加强对百强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单项产品“小巨人”,完善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体系。
中西部地区应注重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中心城市打造特色产业,并在信息技术应用上下工夫。当前,一些地方发展热点产品的积极性很高。对此,要清醒认识技术、市场的风险以及环保方面的制约,决不能“一哄而上”。部里将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引导,有效控制盲目投资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