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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保护考察报告 |
| 文章来源:最新采集
发布时间:2007/12/21 9:19:50 【关闭】 |
| 2007年10月21日—24日我陪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技术法规赴日考察团对日本进行了详尽的考察。考察团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环境标准处周凤保处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阎东星处长、全国人大法制委经济法室高飞、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武雪芳所长、胡林林所长助理一行组成。 赴日考察团拜访并与日本电子回路工业会JPCA和日本经济产业省产业技术环境局环境指导处、标准企划处和日本环境省和日本制订标准的专业部门——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对于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污染及造成的危害,JPCA常务理事长岛和专务藤冈等JPCA的 同行们都表示十分理解,因为日本同样经历过。二十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前半期,是日本战后高速经济增长时期,同时伴随着典型的大气污染、水质浑浊、噪音、恶臭、土壤污染、地基下沉和震动七种污染,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在日本出现了典型的水俣病和地区性的哮喘、关节疼痛等污染病。为此日本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污染防治的基本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质污染防治法》、《噪音规制法》、《震动防治法》、《恶臭防治法》、《工业用水规定》,给予因工业污染造成健康受害人员经济救济等。 二十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是日本的生活型污染严重的经济稳定成长时期,日本产业结构发生了由重、厚、长、大产业转向轻、薄、短、小、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及服务业三产。那时的日本从对严重工业污染的治理,随着法规和三废防治技术的发展,在工厂工作环境所发生的公害大幅下降。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普及引起了机动车废气排放的环境污染,这时候的生活环境如BOD、COD恶化,政府对此制订了强化汽车尾气排放的规定和生活环境项目的排水规定。同时制订了化学物质的制造、使用的管 理规定,消减挥发性有机化学物排放规定,二恶英的排放控制,对聚氯乙烯薄膜(即PVC)的严格管理,对石棉产品和使用加以淘汰禁止,对健康被害人员的救济。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日本对地球环境问题开始有所认识并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对地球环境的重视,构筑循环经济的节能减排型社会。 日本对公害治理的政策特点是:1、形成官民一体的共同努力(由政府规制和民间执行);2、通过公害防治管理者制度使企业在组织上的义务化;3、由政府进行金融税制等方面支援措置的实施;4、为了回避产业功能过密化的产业布局政策;5、能源政策与环境政策的相承相应;6、奖励公害防止相关技术的开发;7、测定技术的开发,标准化和监督的实施。 CPCA为了更好的完成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制订《印制板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任务,希望得到日本JPCA的经验与合作,JPCA表示CPCA为国家起草的《印制板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草案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但其中有些指标应当进行适当调整。总的感觉这个标准要远远高于日本现在执行的行业标准,JPCA表示制订标准应当实事求是,既能够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又能让大部分企业通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否则标准过高,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JPCA告诉我们,日本在华企业都表示:无论中国环保要求多么严格,日资企业都一定会努力达标,因为中国的环保不仅关系中国,也是地球环保的重要部分。 赴日考察团所到之处都受到了隆重和热情的接待,并进行了坦诚的交流,使得这次的考察任务圆满实现。为此,考察团对日本JPCA周到细致的安排、协调和帮助表示诚挚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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