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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子产品实施污染者负责制 |
| 文章来源:最新采集
发布时间:2006/9/7 8:12:32 【关闭】 |
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推出了废弃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以及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推行电子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电子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电子产品的回收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规范电子废物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产品环境友好设计的要求,即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特性、提高产品零(部)件的互换性、合理使用包装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志制度等。 此外,《技术政策》还提出国家需要出台的其他一些措施,如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发布,将对未来我国电子废物的处理处置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是为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尤其是电子电器产品环境友好设计标准,废弃产品拆解、再利用和处置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制订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二是为未来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提供了可选择的、适用的工艺和技术,使电子废物的处理有规可循。三是为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行业污染及防治的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指明了方向,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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