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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日本的碱锰电池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1999年11月15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日本和美国的碱锰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终裁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碱锰电池征收34.25%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3年。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6102000。2002年6月21日,韩国对本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程序,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延长3年至2006年12月2日。
2006年8月15日,中国驻印度使馆经商参赞处收到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布的通知,称该局拟于2006年8月22日将对原产于中国的干电池(Dry Cell Battery)反倾销日落复审一案举行听证会。2006年2月2日,该局决定对原产于 |